敌人的阴谋终于得逞了

    国外的反华势力是我们的敌人,多少年来试图搜集各种证据来攻击我国的人权问题。我们的政府,我们的人民在一天天地努力改善中国的人权环境。在我们法制社会逐步完善的今天,敌对势力越来越难以找到空挡,越来越难以搜集到证据。于是,他们就导演了西藏问题和抵制奥运丑剧。手段的成本之低,编造虚假新闻之荒唐,制造抢火炬事件之可恶,原本让我非常鄙视这种下三滥的举动。这能对攻击我们的人权问题起到什么作用呢?

    但是,近几天来,我渐渐开始发现,中国媒体配合之默契,一部分人所提供的素材之全面,事态扩张之迅速,我们损失之巨大,让我痛心疾首,仰天长叹,敌人的阴谋终于得逞了。

金晶

    一位曾经用自己的身体保护过奥运火炬的漂亮女孩子,感动了所有的中国人。法国当地时间4月7日中午12点30分火炬传递过程当中,可恶的歹徒冲向这位残疾的女孩,对她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实际上,也是侵犯了她的基本人权,然而,后来这名歹徒受到了警方的拘捕,侵犯人权者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

    金晶回国以后曾公开表示,希望网友慎重对待抵制家乐福的呼吁,因为家乐福里面还有很多的中国员工,抵制家乐福首先受害的可能是这些中国员工。没想到此言一出,立刻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汉奸,走狗"各种谩骂,攻击,指责不一而足,更有不少人拿她的身体缺陷进行攻击,也有人称她拿了法国人的好处。 下面摘录几段留言:

"金晶,我对你太失望了!你当火炬手和抵制家乐福是两码事,这两个事一点也不矛盾!你怎么可以愚昧到这个地步!"

"金晶,你这种汉奸言论不是公开和我们中国人作对么?"

"一个去了一次法国就觉得自己是一个法国人似的,金晶的话就是一个毫无脑髓的人跟着汉奸白眼狼的腔调,怪不得原单位要把她除名。"

"全国群众给你一点赞誉你就以为自己是女神了,想当汉奸了。腿少了一根不是你的错,脑残可就不大好了。"

......

    你看了这种语言是不是有一种令人发指的感觉?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残疾是她心头永远的痛,何况她还曾经用身体保护过我们的圣火?这些话对她心灵上造成的创伤是不是要比歹徒在她身体上的创伤严重得多,相信大家心里很清楚。宪法保护每个人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她提出这样的看法是在行使她的权利。无论对与错,遭到这样的人身攻击和侮辱,这是对她人身权利的一种严重侵犯。在法国,侵犯她人权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中国,侵犯她人权的人呢?是不是逍遥法外?我们的敌人在发问,金晶,这个你们曾经心目中的女英雄,她回国以后的人权得到保障了吗?

汉奸

    发明这个词的时候是法律不健全的社会环境,当然不能保障人权啦。落上这个罪名,肯定是拉出去"喀嚓"的结果。用得最干净利落,淋漓尽致的一次大家肯定记忆犹新。那是发生在我们的前国家主席身上,当时人们高喊,"汉奸卖国贼刘少奇,"或是"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证也特别简单,因为他说过,"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这是当年拒绝抵制的一句名言)程序那更是简单,一群人冲进国家主席的家里,揪到台上批斗一番,然后关到一个黑屋子里,直到折磨死为之,最后连骨灰都是被人悄悄藏起来的。痛快吧?你想想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吧,那是国家主席的人权啊,起码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罢免吧?正因为这样,这两个字成了灵丹妙药,变成了杀伤力极大的终极武器。

    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定罪的程序好像是这样的:一部分人管搜集证据,一部分人管起诉,最后一部分人根据证据和法律条文进行审判,公、检、法三足鼎立。审判的结果有罪,那才能算作有罪。如果这些程序当中缺任何的一项,就可以被别人指责为人权得不到保障。汉奸这个词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定罪事实,但内涵了犯罪的影射,或者至少是一句侮辱别人的语言。无论是哪一种,至少不会像邻居相互骂娘那样简单。这种恶毒的诅咒被人们肆无忌惮地滥用,显然侵犯了别人的名誉,那受害者的这种人权是怎样得到保障的呢?

抵制

    一个人的消费倾向,消费习惯是最基本的人权。包括抵制也是消费倾向之一,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关键的问题是你在行使你自身权利的时候有没有干涉到别人的权利。假如一位女士原本打算购买一只LV的皮包,这是她的人权。一个商家知道她的需求以后从法国进口了一只这样的皮包,准备以一个女士愿意接受的价格卖给她,这是商人的人权。健全的法制将保障社会的任何一方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不要干涉到别人的权利,我们是不是把第二句话给忘了?如果这位女士以外的一个人,在交易的过程中以抵制为由使这个交易中断了,那么是谁受损失呢?受损失的一方人权是不是受到侵犯?是不是得不到保障呢?

    顺便提一句家乐福,我是根据各地家乐福的照片发表的言论,我们且不谈里面的货品,因为我没看到里面的情况。一位大妈,原本走到家乐福买菜,大约需要十分钟的时间,整个采购过程半个小时时间。现在她要挤过人群,面对愤怒的眼光,穿过林立的标语,如果你说现在的一个采购者效率反而高了,那真叫瞎编。如果你说一个常年在这里采购的人换到其它地方去买东西反而会更占便宜,这种说法站得住脚吗?那么这些受损失者的人权你去保障了吗?

争论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别人的权利。我们回头看看人们在行使这种权利的同时有多少人剥夺了反对者的权利,最后演变成为一场人身的攻击战。过去我们的政府曾经这样做过,现在政府改进多了,却被一些人完整地学习来,粗暴地对于别人的意思进行窜改,甚至辱骂。我一直认为,辱骂是一道咒符,往往在说的人身上起作用。

    博联社这个地方还算是个干净的地方,至少大家心平气和。我们看看很多的网站,那种不堪入目的漫骂,代表了一些人的基本素质。我觉得所谓争论就是针对对方所提出的理论,找出其漏洞的地方,或是找出缺陷的地方加以反驳,或者提出一套自己的理论。任何由自己推测出来的别人的意思,结果都有可能把别人的意思歪曲。我们总拿别人的错误作为自己犯错的理由,那就更没道理了。比如说据你所知美国的警察把犯人殴打死了,心想这下好了,至少我也可以打死一个,你怎么不拿人家好的地方做例子呢?

    我也一再重复我一向的观点,抵制造成的贸易顺差会对我国的经济造成伤害,其伤害的程度是根据抵制的程度来决定的。我们抵制的商品和到家乐福所采取的行动造成的损失要远远大于敌人的损失,如果这样,还不如节省下来这些损失用在我国的农村教育身上,用在穷人身上,节省一分是一分。让敌人看到他们只花了那么少的成本,就给我们造成那么大的损失,那叫一个乐呀。敌人花小的成本给我们造成损失是因为有人配合,我们现在这样做,敌人配合我们了吗?我们是换来家乐福高层的一纸澄清,成本就几块钱,到底是谁给起草的还不一定呢。我一直还有个疑问?也没人回应,目标选对了吗?如果选对了,几块钱的一张澄清纸太便宜他了,谁知道他心里怎么想呢?谁不会做秀啊。选错了,让人家伤心哪。

    敌人乐了,是谁造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