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家的日子7(连载)

七,原创规则

    一个企业发展了,赚钱了,问题就又来了。一套规则是我原创的,一套商业理念也是我原创的,而且完全与当时人们的普遍行为大相径庭,令人耳目一新。其实所有的规则都来源于在西方所受的教育,只是在我的公司里属于与众不同的原创罢了。

    一个人致富,怎样让周围的人富起来?这是一个中国环境中的道德问题,任何人也不能回避。但是就这些问题形成一个商业上,或者说思维上的误区,甚至到现在为止都依然有人是这样认为的,那就是给他一单生意做,让他从中赚了钱就行啦。

    假定一个朋友,关系不错,照我的经济状况我打算给他带来十万元的利益,怎么给呢?一般人会采取给他一批货,便宜一点,使他销售的价差能够有十万元的利润,后来发现这一招是应用于对付国营企业的,而且应用十分广泛,怪不得大家都这样想呢?对私营企业就不一样了,因为理论差价和实际利润之间是有差异的,除了重复上税以外还有额外操作成本,大家还要共同多支付两万元的费用。其实这倒不是问题。问题是给朋友一个假象,让他觉得我也能做这种生意赚钱,其实也许并不适合,最终害了这位朋友,而且扰乱了市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给人家十万现金。

    所以后来定了一条规则,朋友不做生意,做生意不提朋友。也就是说在谈判的过程中,我也希望对方争取利益的最大化,但也要尊重我来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样才能达到均衡,不然的话不会持久。如果不是这样就更别谈朋友了。而且你在谈判过程中由于朋友关系让利,会让别人觉得你能以这种方式还一个人情,那任何人都会以这种方式去还自己的朋友人情,这倒也无妨,最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扰乱了市场。

    或许又有人说啦,你把那个人弄到公司里来,手把手教他不就行了?假如那个人适合,也无需我这样做,如果不适合,在公司里,是我的好朋友,难免以一个特殊的身份自居,在处理问题上难免偏颇。会使别人靠拉关系的手段来提升自己。因此又制定了亲友回避制度的规则。或许人们会觉得如果是亲属,或者是朋友,应该对自己更加忠诚一些。在一个公司里面的每一个职工需要忠诚于他的职责,而不是某一个人(这里指的是老板)。

    当时社会的经济在飞速地发展,人们对商业理念有开始产生了新的误区,企业发展起来以后方向在哪里?包括当时的新闻导向也使人们一致认为,一个企业应该做成不但产、供、销一条龙,而且应该向产品的上、下游方向发展。口号是打造某某产品的航空母舰。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讲都是不适宜的,这种思想来源于封建作坊式的生产模式,而工业革命以后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整个社会是一个合作体系。传统的想法会导致一些企业盲目投资上下游的产品,期望把别人赚的钱赚到自己手里。然而一旦市场需求发生变化,这艘航空母舰就很难掉头转向。我们制定了一条规则就是,利润我们只赚我们能赚的那一段,而这一段是别人无法替代的,把其余别人能赚的利益全让给别人。这条规则致使我在四十岁退休时遇到了一些麻烦,我宣布洗手不干了,这钱我也不赚了。马上就有一些人跳出来说,那可不行,你不赚,我们还想赚呢。你看,想不发财都不行呀。

    在商场上还有一些误区,而且还引申到生活中来,因为生活中一牵扯到钱,那就是商业行为。只举一个例子,产品推销,而且是以朋友的名义,蒙骗了很多人。比如说某人找到我,说是给我介绍一种新产品,一顿天花乱坠的吹嘘以后,信誓旦旦地说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让我购买。其实花钱我倒不怕,但推销者不能摆出一副救世主的样子。那我就问他,你做这件事一定会有利益,我把你该得的利益付给你不就行了,没有必要以买产品的方式嘛。那人信誓旦旦地说完全是为了朋友好,朋友还谈什么利益。我只好说,那我要从你那里购买还怎么成全你呢?我只好去找别人买了。由此定了一条规则,永远不向推销者购买,而且是越劝越不能买。进一步解释就是,当你付款时先问一下自己,是我先找的他?还是他先找的我?永远做到我先找别人。

八,进军海外

    把公司向大而全的方向发展肯定是走不通的,但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之路依然和创业之路一样艰难。

(本想提笔往下写,后来发现怎么这么快都写到这一步了?中间还有很多内容哪,真是没经验。等我再完善一下中间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