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慎用你的正义

    温家宝总理给大家推荐过一本《道德情操论》,而且听说总共推荐过五次,对于这本书我前后总共看过不下十次,甚至很多的段落都能背下来。并不是因为温总理推荐才去多看几遍,而是这本书越看越有味道。它颠覆了我们小时候多年教育的结果,的确如总理所说的,这本书真是不亚于那本著名的《国富论》,为此我曾经特意写过一篇文章《看看总理推荐的书》http://yuxiaoping.blshe.com/post/135/238161,其实很多的章节需要充分展开来介绍,只有细细地读来,才能充分理解这位西方经济学大师的境界。尽管西方道德观并不一定需要照搬,但充分地了解是有必要的,就像是我们不一定信仰基督教,但圣经故事则是每个人都有必要看的。在这里我也诚恳地推荐大家去读一读。

    要说这本书精彩的东西很多,以后有机会可以一一地介绍,其实真正令我震撼的却是一个人们初读这部著作所容易忽略的观点,中国人在近几十年来一直为这个问题所困扰。那就是有关正义的问题。这个世界的不安定,也源于对正义看法的不同,所以才充满了战争杀戮、恐怖活动、掠夺财产、暴力抗法。人们也会去留恋法西斯式的革命,杨佳式的反抗,文革式的动乱。有人会重提暴力推翻政府,瓜分别人财产,并且会狂热地追随提出这样口号的人。这一切将会使人类的文明走向倒退。

    《道德情操论》给人们提出一个对于中国人来讲崭新的理念,那就是--在极大多数情况下,正义只是一种消极的美德,它仅仅阻止我们去伤害周围的邻人。斯密在写道,"我们经常可以通过静坐不动和无所事事的方法来遵守有关正义的全部法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理念完全颠覆了我们多少年道德教育的结果,但这句话是以法律为基础的,同时也要遵循自然法则。

    斯密把正义与法律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也表明了正义的强制性。他把最为紧要的正义的法律分为三类:"最神圣的正义的法律--对其违犯似乎是明显地要求复仇和惩罚的法律--首先是那些保护我们周围人的生命和人身的法律;其次是那些保护其财产和所有权的法律,最后是那些保护被称之为其个人权利或根据他人的承诺应归于他的东西的法律。"读到这里就可以明白了,尽管正义是消极的,但也是有底线的。因此我们知道遇到外族侵略的时候应该拿起枪来保卫家园,看到有人强奸女人的时候应该上前制止,因为那些已经破坏了法律的底线。作者对正义的消极观是为了防止那种狂热的煽动,让人类文明回归到法制上来。

    斯密认为正义是自由的前提。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自由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自由,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自由,是在正义条件下的自由。"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他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由此我们可以非常精确地了解西方社会自由主义的定义,纠正多少年来的一些误导宣传。

    然而,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所造成的社会普遍福利水平的绝对提高,并不能消除在同一社会内部不同阶级之间相对福利水平差距的加大,这种贫富差距的加大,无疑以人对人的剥削为前提,这当然是不道德的。斯密的观点是要人们顺应历史的必然趋势,从大处着眼,以提高社会总效率为主要宗旨。以非法律的手段瓜分富人的财产分给民众得人心吗?当时来讲确实很得人心,但是这样会严重影响社会的总体效率,中国改革开放的前后三十年为这一行为做了精彩的诠释。

    当今的中国社会有什么比腐败和贫富差距加大更可怕的事情呢?那就是人们认为可以通过超越法律的界线自己实行的一种正义的方式,这种方式是我们多少年来一直坚持的。那就是假如政府腐败无能就应该以暴力来推翻它,富人如果是为富不仁就应该强行瓜分他的财产,这一切都是需要以生命来作为代价的,如果你觉得为了正义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话,那么正好上了某些人的当,充当了别人走向权力交椅的垫背者。因此,宣传"靠牺牲自己生命来换取别人幸福"的说法是历史上最缺德的蛊惑,那是极度反人类的,因为任何生命都值得尊重,没有哪个生命是低贱的。由此说来,战争,只有在对方威胁到自己生命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救援,只有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人们你无法肯定你的生命丧失就一定能换来另一个生命的幸福,即便你是自愿放弃的生命,那也无论如何不值得提倡。斯密把违反正义的不义划分为两类。其一是直接损害邻人的幸福或搅扰邻人幸福的行为;另一类是不特定的伤害具体的个人而违反了正义的法律本身的行为,这两种行为都要受到正义的惩罚。

    蛊惑人们跟着自己走,去推翻政府需要有筹码的,选用什么筹码呢?那就是谁跟着我走大家就可以瓜分富人的财产。历史上历界的农民起义都采用的是这种套路,然而最后追随者除了极少数贡献大的以外,其余还是依然受穷,然而却要付上生命的代价。我们好好地问上一句,打土豪分田地,你分到了吗?现在哪一块田地是属于你的?其实,从富人手里把其掠夺来的不义之财拿回来,需要的是通过法律手段,而不是超越法律的暴力。这一点在《国富论》中,斯密更明确更具体地做了阐述,"任何国家,如果没有具备正规的司法行政制度,以致人民关于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不能感到安全,以致人民对于人们遵守契约的信任心,没有法律予以支持,以致人民设想政府未必经常地行使其权力,强制一切有支付能力者偿还债务,那么,那里的商业制造业,很少能够长久发达。简言之,人民如对政府的公正,没有信心,这种国家的商业制造业,就很少能长久发达。" 斯密认为刑法和民法的目的是通过各种手段,防止人们的相互伤害,法律的目的是维护正义即社会所需要的各种秩序,而正义并不仅仅就是这些具体的法律规则本身以及对这些规则的执行,正义更重要的是指制定这些法律规则的根据或原则。

    对于当前刮起的崇毛思想,温家宝总理充满忧虑地指出:"当下,中国面临的挑战就是要认识到一个正义的政府的作用并不在于重新分配收入和财富,因为这侵犯了私有产权,而在于进一步通过削弱政府权力,扩大市场,从未为个人提供更广泛的选择。"同时表明:"我们要建立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一个让每一个人在自由和平等的条件下得到全面发展的社会",恰恰印证了《道德情操论》中的这句话:"在人类社会这个大棋盘上每个棋子都有它自己的行动原则,它完全不同于立法机关可能选用来指导它的那种行动原则。如果这两种原则一致、行动方向也相同,人类社会这盘棋就可以顺利和谐地走下去,并且很可能是巧妙的和结局良好的。如果这两种原则彼此抵触或不一致,这盘棋就会下得很艰苦,而人类社会必然时刻处在高度的混乱之中。"

    因此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是在执行正义的时候采取的慎重态度。摒除那种为了正义可以不择手段的思想,这种思想意识导致了很多暴力行为的产生。恐怖组织为了有人做人肉炸弹只要教你什么是正义的就足够了,战争的产生也源于对于正义的理解。斯密认为,正义与其他所有社会美德的明显区别,即在于:"我们感到自己按正义行事,会比按照友谊、仁慈或慷慨行事受到更为严格的约束。" 谨慎是为自己也是为他人的幸福而应有的美德。因此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一定要慎用自己的正义,但慎用并不意味着不用,需要的是更多的独立思考和看书学习。

    崇拜什么人是每一个人的自由,但是一旦有人胆敢超越法律界限侵害到别人的利益,无论这些人打着国家的旗号也好,打着民族的旗号也好,打着为劳苦大众的旗号也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终将受到人们的唾弃。对于那种不经过法律瓜分资产的缺德做法我们就想想文化大革命吧。今天你斗张三,明天你斗李四,后天就轮到斗你了。至于分财产嘛,反正我在国外,有人把中国搅翻了也分不到我头上。但是你在中国的人无论你有多少钱,你可以跟着先去分亿万富翁的,然后分百万富翁的,然后再分万元户的,然后下一个就该分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