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奴,如此凄美

 

    房奴,如此凄美,凄在一个“奴”字,美在一个“房”字。很多人每当提到这个词的时候,会对地产商,甚至对政府充满了怨恨,似乎是这些人使自己沦为了奴隶。看到这个问题大家提多了,自然会有一个自己的看法。我写文章的风格从来都是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而言,绝对不会去高谈阔论。更不会去理会那些激进的言行,我从来主张以修练自己为重,我经历过,才有资格评价。

 

    从什么地方谈起呢?当然从没有房子的那一个点上说起。省得又有人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曾经看过我博客的人一定还有印象我写的那篇《滴血天堂,留学沧桑》(点击看原文)吧?滴下的每一滴血都化作澳元,又换成人民币,最后交给某地产开发商,得到一套并不大的房子。要说我做房奴,是从拿到房子的那一刻向前推很多很多年,比现在的人惨多了。现在的人是先拿到房子,再开始做房奴,幸福多了。尽管那时房价并不算高,但总体收入也并不高。我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血汗钱流到别人的腰包而埋怨任何人,因为我认为那是一种公平的交易。因为,你不买,别人会买。如果我回国时对天发问:那我没房子住怎么办?问这样的问题是不是显得特愚蠢呢?应该问自己才对呀。

 

    以后的日子里,我努力工作,艰苦创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买了一套又一套的房子做为投资或公司办公使用,而自己是哪一套租不出去就住哪一套,生活清淡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投资的房子也是有亏有赚,更不觉得不妥。每日辛勤地工作,无论是否已经拥有房子,那是一种快乐,一种与社会的交换,付出,从而得到,这是一件非常公平的事。你去餐馆用餐,然后你结帐,不会说自己是“食奴”吧?你享受公共设施和政府服务,所以每当你有收入时,每当你消费时,都要支付税款,若按照“房奴”的说法,嘘……,千万别说出来,那不就是“国奴”吗?因此,房奴这个词可不能随便乱用。

 

一个有人格的人,在现在的社会中是不会被沦为奴隶的,因为只要你付出劳动,就有人以市场的标准支付你劳动的价格。反过来,只要你付的价钱足够,没有人会不卖你东西。除非你不愿意付出,非要得到。这样一定会妨碍到别人的利益。比如,你要出一万块钱买一套房子,就是不让别人以一万一的价格买,那不就是一种无赖行为吗?斯文一点的叫法是“特权”。

 

政府的职能是为国民创造一个平等交换的环境,无论就业也好,住房也好,不可能纵容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劳而获,或者是少付出,多得到。

 “安得广厦千万间”那是诗人的境界,也是政治家的谎言,可惜诗人和政治家都不去盖房子,盖房子的人考虑的不是诗人的境界和政治家的谎言,他们考虑的是还剩下多少砖头,最好是让那些大谈社会责任的斗士先把房子准备好,由盖房子的人来实现社会责任好了。事实不是这样的。盖房子的人有一个起码的本能,就是出价高者得房,难道你不是这样吗?手里有一个东西,卖给出价低的人,却不卖给出价高的人,这不是有病吗?体现社会责任时你可以用赚来的钱去善捐,何必以破坏市场为代价呢? 

控制房价,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一直都没有十分奏效,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在中国的投资渠道太少,存银行利息又低,有了钱只好买房,作为一种投资保值的渠道。因此房子大量空置,租金下跌,房价却飞涨。这一点,我是有亲身体会的。因此,政府推广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一个现行的临时解决方法。强压地产商降低售价,结果会导致前两年北京经济适用房的业主都是有钱人的局面。排队买房者转手就可以赚钱,转手后依然没有房子住,接着向政府伸手。

 

房价是购买者的轮番出价提高上去的,根本不是黑心的地产商乱标价引起的,你认为他标了一个离谱的价格,但是只要有人买,即为合理,没人买,房子卖不出去会有很多麻烦,他只有调整价格才能卖出去。因此,价格是买出来的,不是标出来的。

 

前一段时间吵得纷纷洋洋的让地产商公布成本的事情也不了了之了。为什么?这种要求很荒唐,根本不能起到迫使地产商降价的目的。拿第一张生肖邮票(庚申猴)为例,众所周知成本一定在八分钱以下,现在卖到了三千元以上,因此价格与成本无关,标价三千多是一定有人会出钱买,出钱者认为几年以后可以以五千的价格卖出去。若你手里有一张这样的邮票,有人出三千,有人出三千五,你卖给谁?如果有人和你理论成本问题,是不是觉得很荒唐。

 

说了那么多,都是我从自身的生活中感受出来的,现附上自己的一个故事:

 

去年秋天开始就计划好女儿出国的事情,因此打算把一些不好管理的房子卖掉,第一套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用滴血换来的房子。因为房子买得比较早了,当时的价格也比较低,卖房时对于出手的价格也不十分敏感,只想快点出手,因为年底还要去东盟自驾游,匆匆地向中介询了一个价,然后就在网上报了出去。不想一时间电话都快打爆了。第二天早上就有人约了看房,一时间手机铃声不断,看房的人满满地站了一屋。

 

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热闹,忙问大家,是不是这个地方的房子比较紧张呀?邻居说,前两天隔壁还卖掉一套房子呢。这时前来想收点废品的一位兄弟嘴块,忙说那套房子比你这个差远了,价格还比你的价钱多两万呢。一时间,看房的人开始手忙脚乱,围着我夫人纷纷表示马上可以付款,来看房的人都素不相识,最后大家只有拼价格,拼付款时间。结果在24小时之内,以一个远高于我们期望的价格卖掉了,买房的人不但愿意支付所有税款,而且还千恩万谢,弄得我们特别茫然。后来才反应过来,原来是感激我们没有拖上几天,也许会有出价更高人把房子抢走。其实,我马上要去东盟穿越了,哪里有闲心思磨时间。

 

从这件事引发的思考:首先,房源紧张,政府不但不放宽土地政策,反而控制土地审批,致使房子的供应和需求不匹配(这里的需求不但包括住房需求,还包括投资需求,投资房产是一个公民的自由,受宪法保护的)。其次,由于需求大于供应致使需方以抬高价格的方式取得稀缺资源,本来加大了购房成本,政府反而增加交易壁垒,提高税收,最后自然会转嫁到买方身上,使买房者雪上加霜。最后,公众的矛头针对地产商的房子标价,针对政府没有把房价强压下来,都是没有道理的。

 

我可以假想自己是一个地产商,我从一开始确实没有想把房子非要卖一个高价,从众多的购房者看到标价来抢房子就能看得出来,面对这些人我到底卖给谁?总要有一个理由。你不要和我说你没房子住,因为我只有一套房子,光我认识的人里面就有很多没房的,也轮不到你;你不要说你没钱买,没钱的朋友我也不少,更轮不到你;于是,你向政府提意见,政府不能不让我卖,因为我受宪法保护,所以只能提高税款,但有人愿意替我支付税款,还是轮不到你。你只好骂我没有社会责任和起码的怜悯,事实上我每年都要捐助那些贫困地区孩子的教育和衣物,你连骂的资格都没有。如果明知骂错了还继续骂,那就是无赖,我能理会无赖吗?所以,我别无选择,只能卖给出价高的那位朋友。

 

怎么才能有房子住呢?努力,只有这两个字。